就在秦棣和胭脂红钻入树林的时候,那个手举着狙击枪的男子停止了射击,眼睛一眯,露出一个狞笑,他舔了舔舌头,冷笑道:“家好伙!没想到遇到如此一个内拳家高手,劲气化刀,杀人无形,想不到真有这种功夫?说不得要见识一下。”
“队长,敌人逃进树林了!”男子身后,五个彪悍大汉中的一个开口道。
“我看到了!”男子身高起码有一米九以上,一身迷彩服,国字脸庞,一双浓密漆黑的眉毛下,一对锐利的眼睛,闪动着凌厉光芒,他一手提着狙击枪,向前走了几步,望着眼前一地的残肢断体,嗅着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他微微晃动了一下脖子,全身骨骼噼里啪啦炒豆子似的响,嘴角浮现出一股冷笑:“劲气化刀,这种功夫,果然如传说中的一样,逢金断金,遇铁斩铁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如此高手………吩咐下去,让那群废物清扫现场,把尸体都搬到货车上去,然后让他们滚蛋!”
“让我们的人,五人一组,四处搜索敌人的踪迹,一但发现,立刻通知大家。”男子纵容布置,他显然是一个内家拳高手,武术精深,几乎到了最高境界,见识到了秦棣真气御刀杀人,他虽然心骇,但毫不畏惧,自觉自己实力,丝毫不输于对方,何况如今代年,早就不是武夫的天下,再厉害的武术,一样敌不过枪。
男子发出最后一道命令,他身后的五个男子如豹子一样行动起来,将男子的命令,一一传达下去,因为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一两个小时内如果不能将对方解决掉。这次的行动注定失败。
很快公路上的尸体被搬上货车,水血被冲洗干净,一大票的人坐上货车,呼啸而去。
眨眼之间,现场只剩下十五六人,个个手执枪支,彪悍得一塌糊涂。
“追!”男子手一挥,率先冲入林中,他身后十五个男人,分成三队人马。成“扇子”形散开,沉着秦棣和胭脂红逃走的方向追了上去……三队人,不,应该是四队人,因为有一队人马。早就咬着秦棣追了上去。
唰唰唰!
十多个人深入茂盛的树中,一个个如猎豹一样敏捷。对秦棣和胭脂红。展开一场猎杀。
-----------
秦棣拉着胭脂红一路狂奔,挺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的英雄气概,而且还英雄救美拔刀相助,简直树玉临风光芒光丈个鸡.巴,差点被乱枪毙了。秦棣发誓这一辈子也不干这种蠢事,因为身后跟着的可是一群气势汹汹的亡命之徒啊,随时都可能追上来把他吃得骨头都不剩,就跟拍黑帮电影一样。而唯一令秦棣意外的是,第一次杀人的他,连杀十几个人的他,竟然没有一点不适应,没想象中的呕吐,心烦,惶恐和不安,他整个人冷静无比,仿佛在鲜血喷溅的那一刻间,他灵魂深处,似乎有一头怪兽被释放了出来,他目光坚定,他一边跑,一边在想谁如此兴师动众大手笔针对胭脂红呢?
是王坚强?有这个可能,而且可能性不小。
可不管这一票人是谁派来的,秦棣唯一的希望就是在冲入树林深处之前,那一票人别追上来,因为在丛林茂盛的地方,对方枪的火力占不了太大的优势,秦棣自信自己能一一击破,逐一击杀。
胭脂红一声不吭,跟着秦棣跑。
她脚上还踩着高跟鞋,她晚礼服在混战下,已经零乱不堪,有些地方已经被撕破,所以她跑起来的时候很诱人,果然是女王就是女王啊,逃命的样子一样拉风,高跟鞋踩哒哒哒的在风中作响,帅得掉渣。
可秦棣没心情没时间去欣赏,感觉他妈生活真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玩笑,自己碰上的都是什么人啊?
杨宽的神秘强大,姬家的嘴脸,胭脂红的毒,王欢的狠,王坚强的阴,杨玄策的老谋深算,再加上今天晚横空出世的一票杀手,都让秦棣目瞪口呆到大开眼界啊!
怎么这个世界上的大人物狠角色都被他遇上了,不就是想搭一下顺风车,干嘛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今天十有八/九,自己得拼命了,还好佘山不仅富豪多,别墅多,山也多,树也多,有湖有水,只要深入丛林里,哪怕再来一倍的人,秦棣自认还是可以全身而退的,毕竟对方这么大的阵势,地点也是佘山这种富人扎堆的地方,枪声一响,必会惊动不少人,第一时间肯定会报警,所以秦棣认为只要自己拖上一两个小时,那一批人自然会退去,因为再亡命徒,也不敢公然跟国家机器对抗不是。
“等一下你自己找一个地方躲起来,我对付哪一群人,你找个机会报警,或者叫你的手下赶过来也行。”秦棣见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远,自己已经深入丛森深处,松了口气。
胭脂红一语话不说,继续跟着秦棣跑。
秦棣见她不说,心想这娘们不会是吓傻了吧,不应该吧,怎么说眼前这妞也是黑场老大,应该是临危不乱的女强人啊,他忍不住偏头瞥了她一眼,只见这娘们沉着一张脸,搞得像被男人抛弃的怨妇一样。秦棣就纳闷了,老子好歹也英雄救美了一把,现在又给你断后,你到是给爷吭一声啊。
“你走吧?”胭脂红突然猛地一下扎脱秦棣的手,抬起一张嘴角渗出血丝的脸,柔声道:“以你的身手,自己一个人逃命,他们留不住你,带上我,只能成为你的累赘,说不定今晚我们两人都得交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