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