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闲那叫一个无语,他在世界各地到处浪迹过,见的事情多,有些东西自然比一般人看得更远点。
混血儿虽然往往会给人一种基因融合后的异样美感,但是混血儿实际上是真正的孤儿。属于姥姥不亲舅舅不疼的那种,没有国籍归属感,而父母所属的国家也不会将你真正视为本国人,充其量就是一半本国人或暂时是本国人。
一旦国家局势不稳,混血儿往往是最倒霉的,比真正意义上的外国人惨多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不是讲讲的,乱世之下,一个族群中的另类必将是受到排斥的,所以也是最可怜的。
就算生逢太平,一个混血儿接掌名花集团的话,迟早要被人吃得骨头都不剩。说得好听点,混血儿虽多,谁见过几个能执掌这么大公司的?谁见过几个能真正成就事业的?就算有,也是那种表面看起来混得不太明显能鱼目混珠的。
族群这个宽泛的概念,不但体现在人类身上,而且体现在自然界的各种动物身上,虽然人类相对要理智,但实际上和其他动物一样,都有排他性,可谓是动物的天性,无法避免。
“我在找男朋友。”乔韵郑重提醒道。
“这个红头发老外不行,至少我看不顺眼,所以我不同意。”
“我找男朋友,为什么要你同意?”
林子闲无语,是啊!人家找男朋友,自己凭什么不同意,能挡住一时,能挡住一世吗?
想了想,有些词穷地应付道:“我记得你上次说过,买断小孩会优先考虑我。”
乔韵沉默了一会儿,淡淡说道:“我是这样说过……不过你想清楚了,这意味着你要做我男朋友。”
“你一个女人都不怕,我怕什么?”林子闲多少有点心虚道。
今天要不是被逼到了这个地步,打死他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然而让他眼睁睁看着她穿成这样的身体被别的男人乱摸,比捅他千百刀还难受,目前只想阻止乔韵这样干下去。
“你确定?”乔韵冷冷逼问道,一颗心渐渐加速跳动。
林子闲点了点头,不过随后神情一僵,身边的女人美惠子好说,她从不会在乎自己身边有多少女人,但是花玲珑怎么办?
躺在臂弯中的乔韵见他点头确认了,顿时心跳如小鹿,但依然极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费力地从包裹自己的垫布中挣扎出了两条如羊脂玉般的胳膊,直接光明正大地搂住了林子闲的脖子,淡然道:“从今天开始,你是我男朋友,我是你女朋友。”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