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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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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儿子高兴的样子,李春胜亦在旁边跟着微笑,对于这个孩子,他总觉得亏欠点什么,虽然村子里孩子有的,他都有,村子里孩子没有的,他也有。不过见识过外面世界的他,总觉得自己的孩子太苦了。说心里话,不是不想给他买一个‘玩具’,可是,媳妇一病不起,里里外外欠了一大堆债务,兜里实在是掏不出半分钱来!

“我去做饭了!”李春胜重新扳起脸,头也不回的迈出门槛,想来怕是丢面子吧!

半个小时匆匆而逝,开饭的时间到了,俗话说的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金娃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他知道阿娘下半身无法动弹,所以不等阿爹端盘子进屋,他已经把矮桌放在了炕上,然后他又用他那瘦弱的肩膀把阿娘扶到桌前!

四人围坐成一团,中间的桌子上,十五个窝头,三碟咸菜!

金娃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贪婪地望着窝头与咸菜,口水差点滴到桌子上!

与金娃的反应截然相反,张翔被惊呆了:“不、不会吧?这就是你们一家人全部的晚餐?”

张翔过惯了大少生活,会如此吃惊自然也不足为怪,可是他哪里知道贫苦的滋味,说实话,这已经‘格外开恩’了,如果不是有他这么一个客人在,桌子上永远只会摆放一碟咸菜,而不是现在的三碟,他应该知足了!

李春胜看着张翔,微微叹了一口气,无奈的道:“没办法啊,你也不是不知道咱们村里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即使这些粗粮,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上一年。咱家还算不错的了,有些落魄的人家,比这还要凄惨。唉,不说也罢,剩得揪心!”

“………!”望着碗筷,张翔再次陷入沉思!

李春胜不舍的看了老婆孩子一眼,一咬牙把五个窝头放入一个残缺的盘子里,推到张翔面前,道:“阿翔,咱这里自然无法与城里相提并论,这顿粗茶淡饭,你就先将就将就吃吧,如果实在难以下咽的话,就喝几口酒!”

张翔静静地缓过神儿来,看了看眼前的盘子,又看了看对面的盘子,惊叫道:“李大哥,你这是干什么啊?拨给我五个窝头,你们一家就只剩下十个了,这叫我如何下咽?”

李春胜望着身旁一脸埋怨的儿子,苦苦一笑,说道:“呵呵,没事儿,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平时我们一家子也只吃十个窝头,另外这五个是特意为你准备的!”

一家只吃十个窝头?张翔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怎么能够吃呢?会不会饿死人?”

金娃眼巴巴的看了半天,忽然道:“阿爹,阿娘,我饿!”

听到儿子的叫喊声,李春胜急忙将四个窝头拨给儿子,然后又给媳妇四个,自己的盘子里只剩下两个。看到这一感人画面,张翔鼻子一酸,差点掉出泪水来。试想想,一个虎背狼腰的大老爷们,一个家里的顶梁柱、每天要干家里最重的活,一顿饭却只吃两个窝头,这能吃饱吗?不用问,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十分愚蠢的问题!

张翔心里一急,把面前的盘子推向李春胜:“李大哥,你把这五个窝头都拿去吧,我不饿!”

李春胜一口一口咬着手里的窝头,笑道:“你吃吧,我够吃!”

“一直都是这样吗?”张翔哪里肯收回,依然与李春胜推让着!

李春胜干干一笑,满不在乎道:“也不是总这样,只是最近一段时间罢了,娃娃正是长身子的时候,老婆子又得了病,虽然现在吃不饱,但是也不至于饿死,我的身子棒得很,不碍事!”

最后李春胜推让不过,只好从张翔的盘中拣了一个窝头。

李春胜为人极为豪爽,喝酒也不例外,每次都是仰头便将碗中的酒一口而干,一滴不露。这里穷,别的没有,可是果子却满山都是,各家各户把采集来的果子酿成酒到也不难!

在李春胜的劝说下,张翔低头轻轻抿了一口:“恩???真是好酒啊,不仅味道清醇,而且入口润滑,度数低,不上头,如果拿到城里,肯定能受欢迎!”

“呵呵,好喝吧?这酒可是我们村里世世代代传下来的!”

一顿饭吃完后张翔才豁然想起来,自己旅行包内还有不少小食品呢,自己反正也吃不了,索性一股脑都给了金娃。四个窝头对于一个正在长身子的孩子怎么能够?金娃见到小食品立刻眼前一亮,一顿狼吞虎咽消灭不少,最后在张翔的同意下,他把剩下的用破布包起来,明天好在小伙伴儿面前显摆显摆!

晚上,张翔就睡在李春胜一家人的隔壁,在炕上,一夜翻来覆去无数遍,可就是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里立刻涌现出一幕幕另人无法安生的画面!

不知不觉间,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各家的公鸡也开始拼命的打鸣。张翔猛地坐起身子,望着窗外苦笑不以:“看来,今天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大清早儿,李春胜就已经背着犁头下地干活去了!

又过了个把时辰,金娃也从朦胧中爬起,只见他头不梳脸不洗,背起一个草筐,手握镰刀便要出门,张翔从隔壁突然窜出,一把拉住他,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啊?”

金娃被突如其来的一道人影吓了一跳,不过定眼一看,一颗急速跳动的心才渐渐安定下来:“啊,张叔叔,你起的可真早。我去割猪草,你要一起去吗?”

割猪草?听上去挺有意思!张翔使劲搓了搓脸,笑道:“好啊,带我一起去吧!”

“恩!”金娃点点头,率先迈出家门,张翔紧紧尾随其后!

清晨的乡路人不算多,但是张翔的这一身行头企业马上引来所有人的瞩目。毕竟是在自己家住了一夜,而且还给了自己一颗皮球与一大堆小食品,金娃也觉得在人前分外有面子!

渐渐的,两人走出乡圆,迈向远处的草坡。趁着金娃弯腰割草的工夫,张翔驻足回头扫了一眼,各家已经升起了炊烟,远远望去,美丽极了。“新的一天,新的开始!”不知怎么,张翔突然想起叶枫每天早上都要大喊的一句话!

这里的野菜稀松弯曲,金娃草草割了几下便继续前行,很显然,这里并不是目的地。在金娃的带领下,两人穿过飘着香味的玉米、肥嫩的地瓜秧,经过几翻周折,终于找到了一块‘割草圣地’!

春天里的苦菜不断散发着新芽,听金娃说,这是割猪草最好的时节,家里的小猪最爱吃的就是春里的苦菜和蛇春苗,因为这菜柔嫩有营养,最能攻膘。

经过一片肥沃的草地时,金娃随口便能叫出许多菜的名字,什么“媳妇愁”、“车轱辘芪”、“落丽”………在张翔的眼中,金娃赫然成了挑猪菜的“专家”,前前后后居然叫出来几十种野菜的名字,当真另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既然熟知这些菜的名字,金娃当然也是割草的高手,只见他弯下腰一阵惬意的狗刨,不一会儿就割了满满一筐。张翔也不甘示弱,奋力挥舞着镰刀,虽然同样割了一筐,可是无奈的是,里面没有几样是猪喜欢吃的!

在金娃的耐心帮助下,张翔这才算大功告成,两人高高兴兴的向家走去。

半路上,左斜方走来一个身影,看样子她是去村里的,一身白衣大挂,一双美丽的鞋子,等等,美丽的鞋子?这里不是没有鞋子吗?怎么回事儿?张翔傻楞楞的站在原地!

金娃当先看清楚了来人,跳着欢呼道:“是女菩萨,她一定是去我家的!”

身影由远至近,仔细一看,张翔眼中顿时流露出一阵迷茫之色,因为这个人,他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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