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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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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并不是那位大妈的,所以,最后出来跟夭夭谈生意的是一个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

可以看得出来,的确是生意做得不怎么好,对方的黑眼圈,比她平时的黑眼圈都要大,都要憔悴。

大妈本来是想着留下来看笑话的,毕竟再怎么样,这房子没有两千贯,是绝对买不下来的。

两千贯是个什么概念,一贯等于一千文,而一般人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三四贯,比如说《百文斋》的老板孔齐,他给自己手下的工人差不多就是这么一个价格。而即便是有技术的大工,最多也不过十贯,所以即便是有的人两百年不吃不喝,都买不上这么贵的一套宅子。

然而……夭夭在简单地参观了一下后,却是直接拍板,这宅子她要了。

当听到这话的时候,大妈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当然,更觉得可怕的,反倒是彩云,因为……

她完全无法想法,姑娘竟是这么有钱,你说绮菱要是这么有钱,彩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客人见绮菱一面,就要十五贯。

而且,这还仅仅只是见面礼,都还不算后面的,各种各样的花费,但是姑娘不是绮菱,她也不见客人。

那姑娘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姑娘,这宅子是不是太贵了!而且……你哪来那么多钱啊?”

在中年富商还在那里惊讶于对方丝毫不还价,真是豪爽之极,差点就要感动到哭的时候,彩云也是拉着夭夭往一边去,问道。

其实……

这却是彩云小看了她的吸金能力了,毕竟,《红楼梦》跟《三国演义》都是长篇小说,加起来,至少也超过了两百四十回。

即便按照十回算作一册来卖,一册卖个三四百文,而且还都是以最低价来卖了,毕竟一册就至少一本书的分量,然而一个人一整套下来,减去分成,夭夭也能至少赚个四、五贯,所以,理论上来说,只要辰都有四百个人买完全套的《红楼梦》跟《三国演义》,夭夭就能买下一套宅子,而且,真实购买的人数肯定远远不止四百人。

不说家产上万,此时,夭夭的手头上四五千贯肯定是有的。

其实,关键还是这宅子在她看来真的不错,在这个时代,也算是豪华装修了。

里面可以住人的屋子,就至少有七八件间,而且,还有一个小庭院,小庭院里还有一个凉亭,到了夏天的话,可以在凉亭里午睡。

整个宅子的建筑面积保守估计也有差不多三、四亩以上,所以,要价两千贯,真的不算贵了。

当然,这宅子有一点不够好的地方也就在于,本来原主人应该是想建得更加豪华一点,最好是廊腰缦回、檐牙高啄,然而,却受限于建筑面积。

毕竟三四亩的面积,说到底,也不过长宽五十左右,想建得跟人家王府一样,自然是不行的。

而且,关键也可能不敢建,于是,就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浓缩版的。

比如说走廊不是没有,但就是凡事都要短一点。

原本修建的时候,肯定不止花了两千贯。

所以,当听到夭夭一口就答应的时候,说实话,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还有点心疼。

但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既然买家已经说要了,那就卖了吧。

如果是按照正常价格来成交的话,这宅子至少都要卖到两千五百贯以上,遇到喜欢的,甚至三千贯都有可能。

不过……屋子里有一些珍贵的桌椅摆设什么的,这并不包括在卖宅子的价钱内。

夭夭听到了对方的话,也是并不在意,说道:“我也没想要,就这空宅子,两千贯成交,行的话,现在立刻就去办。”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看对方这么豪爽,也是当即就拍案答应了。

两人成交速度之快,让彩云拉都拉不住,而买卖宅子,当然要有公证。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拿出自己的房契,然后到官府,而夭夭这边,也要出一个人,最后,夭夭选了彩云,作为房子的拥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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