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臭脚气怎么可能带得出来?”阿狗和大壮对望一眼,都摇了摇头。
作为幽暗沼泽的本地户,不是没人想过用臭脚气干点什么。最直接的,就是用这东西烧火烧水。可这东西是气体,根本没办法弄出来。就算用扎紧的袋子装出来,也会变得无色无味。放出来别说点火,就是扇风都嫌清爽……
格格巫总算挣脱了威震天的魔爪,一把抢过袋子。他插上木栓,骂道:“你们两个贱……无知的人,我的发现就是找到了能保存臭脚气的方法。这一袋子是我加了配方液的母气,现在全让你们两个蠢货给搅了……”
格格巫却骂越火,口沫飞溅,阿狗和大壮愣是给震住了。眼前这邋遢矮子都成俘虏了,还这么嚣张,谁给他的勇气?可想是这么想,俩人却一声没吭。哪怕被喷了满脸吐沫星子,也只是缩着脖子在那戳着。就像犯错的学生,正被暴怒的老师批评。
事实已经证明,格格巫确实是个学者。虽然未必是什么最伟大的学者,但也是高端存在。对于部落来说,法典规定贱民不能读书、不能识字、不能……除了长老和圣女不得不学些文字计数,方便帝国收取赋税之外,任何人读书写字都得掉脑袋。
亘古时期,部落编写各种经史典籍,掌握最先进的科技,走在文明的高端。可随着部落的衰败,最后到法典出现,部落彻底沦落为文明的荒漠。
如果屠杀和奴役是肉体的折磨,法典则是精神上的毁灭工具,甚至更为凶狠。毕竟,一个失去文化滋养的民族,不可能再有复兴的可能。
当初设立法典的目的,差一点就达到了。
可就是因为狮鹫帝国的昏庸,或者是懒惰,同意让圣女读书写字,甚至还默许八姓长老用半公开的方式,学习部落流传下来的典籍,才给了部落一线生机。他们不知道,这个漏洞为部落的文明延续,造成了多大影响。再加上部落偷偷培训的候鸟,利用一切手段将外界的信息传回苦囚之地。终于吊住了,这个摇摇欲坠的文明,最后一口气。
只是,获得学识的渠道太过狭窄。普通的族人只能羡慕嫉妒,却无从加入。随着时间流逝,这种心情逐渐变成对学识的敬畏。任何学者和法师,甚至是说书人,都被普通的族人敬为天人。这点,从他们对猫女和蒙罗的态度就能发现。
猫女威名赫赫,战力比蒙罗强了不知多少倍。至少,表面是这样。可部落的人对猫女却畏而不亲。蒙罗除了给死人念念安魂咒,混乱的时候扔点镇静术,也就当个扩音器用。但部落的人对蒙罗,却非常尊敬。原因很简单,就是尊敬蒙罗的学识。
当初,威震天能让族人死心塌地的跟着。除了能打敢拼之外,日常的谈吐,对事物的认知,思想政治课上的启蒙,都是族人闻所未闻,大开眼界的事情。这也是威震天还没前往圣地进行身份验证,族人就认定他是先祖接班人的原因。
格格巫指着大壮和阿狗,嘴就像浇菜的喷头。除了贱民两字不敢出口,什么都往外喷。大壮和阿狗这两颗白菜,都快被浇烂了……
威震天忽然插嘴道:“幽暗沼泽里,臭脚气能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