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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和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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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和产权

2018-04-15 作者: 张松灿

第一节 财产和产权

一、财产概述

(一)财产的概念解析

财产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稀缺资源。Www.Pinwenba.Com 吧需注意以下几点:

1.稀缺性

取之不竭、用之不尽、随手可获的资源,即使十分有用也不是财产。

2.有用性

财产必须有用,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包括生活与生产的需要。

3.表现为某种物质形态

作为一种物质形态,是能满足消费需求的有用物品,或能满足生产需求的,如原材料、厂房、机器设备等,运用它能够生产更多的有用物品。

4.货币是商品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的典型代表

在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易过程中,货币成为财产最耀眼的体现。依据交易成本理论来分析,物物交换是成本很高的运作过程,包括信息搜寻、交易谈判、查看产品、讨价还价等,特别是供需不对称(信息、力量对比等)情况下,产生的交易成本就更大。由此,从减少和节约市场交易成本的角度出发,货币的产生是必要的。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出现后,财产从物质形态演进到价值形态,从具体物质产品发展到一般等价物。同时,交易状况也发生了变化。在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易中,居于优势地位的交易者必然是货币所有者,即货币所有者成为交易中的优势者。由于货币成为一般等价物,成为一种“万能物品”,人们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目的是与货币相交换,货币所有者也就成为社会“万能物品”的所有者,拥有货币表明他的劳动已经被社会所接受,他是代表社会来认可你的产品的社会性。财产是社会含义的,受到社会制度的规范和界定。确立社会财产制度的重要意义,就是财产表现为一种由社会确定、赋予的法权形态。财产在财产制度的规范下,实质上成为一种权利,一种在市场中自由选择、运作、交易的权利。财产是“某人凭借着一种完全排他的、对外在物的请求或行使的权利”。在现代,财产更表现为一种日渐疏远物质属性的权利形态,如专利、特许权、知识产权、声誉(无形资产)等,都成为财产的重要内容。

(二)财产内涵的法律意义

财产内涵的法律意义是权利和责任。财产内涵的变化,在法律上清晰体现出权利与责任的实际意义。合理的财产制度总是均衡地构造出权利与责任、收益与损失、激励与约束、机遇与风险这样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体。

1.权利

19世纪以前,西方法律中的财产权概念呈现“有体性”(指财产的物质实体性);19世纪以后,法律中的财产概念出现了“无体性”,即任何具有潜在利益价值的物(有体的和无体的)及其权利,都可以作为财产权的客体。因此,从法律观点来看,财产是一组权利。这些权利表达出一个人对其所拥有的资源可以做些什么,不可以做些什么:他可能占有、使用、改变、馈赠、转让或阻止他人侵犯其财产。于是,财产的法律概念就是一组由所有者自由行使并且其行使不受他人干涉的关于资源的权利。不受他人干涉的选择权通常称为“自由”。

2.责任

责任是与权利相随的,财产权利的确立,同时也是财产责任的确立。当财产权利界定不清晰的情况下,财产责任无法明确界定;当财产权利界定清晰的条件下,即某一经济主体被赋予某种财产权利时,他就获得了财产增值所带来的收益,拥有收益权;同时,由于市场经济下机遇与威胁、收益与风险相伴而生的特性,主体也必然要承担财产贬值所带来的损失,独立承担起应负的责任。正是由于权利与责任产生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功能,使得经济主体十分关注财产之运用,在激励冲动下运作财产,追逐利益;在责任约束下躲避风险,保证财产安全。

二、财产制度及内容

(一)财产制度组成

财产制度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其内容或形式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活动方式的变化而发展变化,又通过生产关系、市场交易、社会经济运行具体体现出来。现代财产制度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1.财产的所有权制度

其包括:

(1)所有制,即所有者凭借所有权获得财产收益的制度。

(2)产权制度,即产权分解、产权界定、产权使用及产权转让制度。

2.财产使用制度

即实际运用、支配和使用他人财产的基本规则。

3.财产流动或转让制度

即财产的社会管理制度,主要是财产交易的规则方面。

4.财产社会管理制度

即国家对财产分配、流转及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财产制度的意义

财产制度的重要性使其在经济学中处于核心地位。财产制度是社会经济活动存在和发展的产物,它并不是为自我目的而存在的。离开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实践,财产制度缺乏合理的判断标准,财产制度便无任何意义;必须联系其对社会经济实践的效果和影响来分析其意义。

财产制度是有阶级性的,这种阶级性表现为财产制度对某一利益集团的倾向性。“在中世纪,政治制度就是私有财产制度,但这只是因为私有财产制度就是政治制度。”在现代,这方面的痕迹依然浓重。财产制度及由此而建立的生产关系是否合理,既取决于生产力发展对财产制度合理性要求的强度,又取决于利益集团对财产制度倾向性要求的强度,以及占优势的利益集团在社会经济中的代表性。国家性质和法律对财产制度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到生产关系和交易关系。相反,财产制度也必须体现国家的性质。

社会财产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运作基础、设置规范和约束机制,给社会经济烙上深深的制度印记,并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秩序保证。财产制度通过对资源权利的界定,确立了不同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利益,从而也确立了不同性质的交易行为、交易方式,并因其激励性功能而产生所期望的交易效果。

尽管财产制度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产生、发展的,但作为上层建筑的财产制度一旦形成,将对社会经济活动具有强烈的规范和约束效用,对社会经济发展及其演变产生阻碍影响,并在国家权威的支撑下强化这种效用。在本质上,财产制度的合理性并没有一成不变的理念标准;财产制度必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变化,并在客观实践的推动下不断发展和完善。

三、产权的基本内涵

【阅读资料4.1】路边的李子与租值消散理论

在分析产权的基本含义之前,我们首先看一个例子:几个小孩在一起玩耍,他们在路边看到一株李子树好像没有主人,就抢着要爬到树上摘李子吃。其中一个较为聪明叫王戎的孩子没动,他说:“李子要是香甜可口的话,怎么还会留在树上呢?”这个小孩的推测显然是合理的。我们顺着孩子的思路分析:这些李子还留在树上,要么是表面好看实际上不好吃,既酸又苦的;要么是有人看护的。如果李子香甜可口而又没有主人,结果会怎样呢?根据经济学的原则:如果香甜可口的李子是可以免费采摘的,那么人们就会蜂拥而至,以各种形式、各种办法尽量多地摘取,从而人们在争抢李子中互不相让而引发争斗。这时李子的价值会由争斗的代价所取代。但这些代价对谁都没有好处,李子的价值不仅不会增加,而且由于大家忙于争斗无暇顾及采摘李子,这些果实还可能由于没有及时采摘而腐烂,最后变得毫无价值,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说的“租值消散”理论:本来有价值的资源或财产,由于产权安排方面的原因,其价值(或租金)下降,乃至完全消失。无主的、没有界定清楚为谁所有的收入,在竞争下会消散,不必竞争。价值、租值,只有有了权利界定或有了主人时才存在,无主的会消散。即具有价值的共有财产,由于没有排他性的使用权,人人争相使用,会把其租金的价值或净值降为零。

根据张五常的观点,导致“租值消散”的原因在于资源稀缺性和产权不清同时存在。如果资源不稀缺,租值消散的情况下不一定存在,因为人们不会去争夺这种资源。为了减少在激烈竞争中的租值消散,人们就会制定规则来约束竞争者的行为,而这些约束竞争的规则就是产权。产权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学要解决的是由于使用稀缺资源而发生的利益冲突,必须用产权规则来解决冲突。

(一)产权的概念

1.产权

德姆塞茨说:“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收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人与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些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这一定义的核心思想在于“产权是界定各交易主体之间责权利的一个社会工具”。可见,产权是一个经济学概念,适用于商品交易环境,是个人和组织拥有的一组受保护的使用特定资源的权利。产权及其拥有者能够通过收购、使用、抵押、转让等方式来持有某些资产,并占有这些资产在运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当然也包括负的收益即亏损。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产权是经济活动的基础,它和资源的稀缺性同样重要。任何经济活动都要以一定的产权为前提,不确立产权,市场交换根本无法存在,进而价格机制的调节、“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等也无从谈起。一切市场行为都必须在产权明确的基础上进行,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

2.产权组成

产权是一个总体性概念,由若干更加具体的权利构成,一般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

(1)所有权,是一个法律概念,表明某人对某物在法律上的占有。马克思说:“垄断就是财产所有权。”这句话是说:财产所有者对于财产拥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这句话准确地揭示了所有权的本质特征在垄断性或独占性。

(2)使用权,就是实际使用、享受其使用价值的权利,比如住房,它的使用价值就是居住、挡风遮雨,谁合法地住在里面,谁就拥有使用权。

(3)占有权,就是对某物占有的权利,并能分享占有物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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