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明歌表示自己吐槽不能。
总而言之,不管是混沌还是洪荒,那个年代确实是杂居在一起的,人类,众神,天使,佛陀,仙人,恶魔,妖怪……
人类最弱小,但这个年代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苦难。
不过,即使是如此弱小的人类,也拥有着强大的渴望,脱离苦难的理想,于是,勇者就应运而生了。
任何敢向妖魔,仙人,佛陀,恶魔,反抗之人,都会被称为勇者。
屠杀这些存在的人,用誉为勇者中的勇者。
数以百万的勇者也是分作阶梯的,一共分为五个阶梯,除了站在的几个人,其余的阶梯有什么人,身为神祗的哈蒂丝自然不会记得这些小喽啰一样的存在。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站在的几个人,自然是因为他们做出了令神祗也侧目的事情。
奇迹的五人。
站在勇者的一共有五人,所以称之为奇迹的五人,他们每一个都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令人类沸腾。
奇迹的五人之中,有一个叫做莱因哈特的存在。
他被人们称之为混沌之枪,他曾经在一个奇妙的地方,采集了一种恐怖的火焰,这种火焰轻松的就可以杀死恶魔,他用这种火焰锤炼出了一把枪。
这把长枪被誉为混沌之枪。
不论是天使还是恶魔,只要被这把枪击中,留下伤痕,恐怖的火焰就会从伤口迸溅,将受伤之人的身体,灵魂全部燃烧殆尽。
什么都不会剩下。
在这把枪下死亡的恶魔和妖怪,不计其数,所以莱因哈特从一个小卒子,慢慢的攀了上来,成为了第二阶梯的勇者。
不过后来他做了一件事情,瞬间震动了混沌年代,成为了奇迹的五人之一。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宫殿,想要找到长死不死的秘密,却被莉莉丝发现,并且双双陷入了爱河,背着撒旦逃跑了。
撒旦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这件事情传遍了混沌时代,啊,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他们之间的爱情被渲染的凄迷冷艳,令无数的人类陶醉。
不过,没有人看好这对情侣。
他们之间有一个巨大他天堑,那就是撒旦。
自己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将所有的愤怒发泄到了人类的身上,人类为此饱受苦难,并且开始责怪莱因哈特的鲁莽行为。
一瞬间,莱因哈特从人人崇拜的勇者,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最终,莱因哈特无法承受人们的指责,抛下了莉莉丝,独自向魔王发起了挑战,背负着自己的混沌之枪,一路杀向魔王撒旦的宫殿。
但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这位勇者还没有来到魔王的宫殿,就被魔王的拥护者毒杀在半路上,混沌之枪从此消失不见。
奇迹的五人,凋零其一。
庄明歌听完之后,简直无法想象,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莉莉丝居然会选择人类而背弃魔王,他为莱因哈特的凋零感到惋惜。
向魔王发起挑战,想法无意很美好,但如同自己一样,太过于愚蠢了。
“以上的内容出自于野史,根本不足为信。”
就在此时,哈蒂丝突然说出了令庄明歌大吃一惊的话。
野史,不足为信?
庄明歌的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哈蒂丝大人,说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庄明歌忍不住问道:“哈蒂丝大人,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子,莉莉丝真的爱上了那个人类?”
哈蒂丝鄙夷的看了庄明歌一眼,问道:“若是你有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丽情人,还会和一个五大三粗的乡村女人一见钟情吗?”
庄明歌顿时无言以对,这种口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那真正的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
哈蒂丝打了一个哈欠说道:“那个人类胆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宫殿盗取恶魔向撒旦进宫的不死酒,对于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道的好坏,但对于人类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宝物,令人心生贪念。”
“那个人类毫无疑问就是心生贪念中的一个,他盗取不死酒的时候,被莉莉丝发现,莉莉丝一路追杀他,不过那个家伙因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难缠,所以莉莉丝追杀了一段时间后,才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