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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曹的女人声音已经走样了,歇斯底里的吼着:“你以为我会相信你么?你们这种人最喜欢玩这种心理战术了,我就算是死,也要拉着这个小贱人陪着……”
叭的一声枪响,姓曹的女人犹自难以相信的倒了下去,她手里的刀甚至没能给凌骏骏带来任何的威胁。凌骏骏回过头,看到曹姓女人额头上那不过一根小指粗细的血洞,张嘴叫喊起来,可是,显然她的声带完全背叛了她的大脑,光张嘴不出声。
罗金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本能的向后缩了缩,罗金道:“赶紧离开吧,警察马上就到了,虽然跟你无关,牵扯进去也是个麻烦。”注意到姓曹的女人手里还攥着个纸袋,罗金拿起来一看,里边全都是新旧不齐的现金,估计是这里的营业款,姓曹的这个女人见曲兴鹏死了,准备拿了跑人的。只可惜她没等到罗金离开的机会,自然也就跑不出去。
把纸袋递给了凌骏骏:“这些钱你拿着吧,以后也别再跟这些人扯上关系了。”说完,罗金就转身离开,头也没回一下。
凌骏骏茫然的接过那袋子钱,脑子里一片空白,唯独能想到的也就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看起来如此阳光的一个大男孩儿,竟然会是如此冷血的杀手。犹豫了几秒钟,凌骏骏握紧了那袋子钱,匆匆忙忙从消防通道跑了出去,一出门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心里想的只是这辈子再也不要跟这种地方发生任何关系了。
罗金走回到楼梯那边的时候,刚才那些人,只要是还能走得掉的,都已经搀扶着走了,除了曲兴鹏的尸体之外,就只剩下几个昏迷不醒的家伙。罗金正打算离开,却听到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竟然是来自于曲兴鹏身上的手机。
从曲兴鹏身上翻出手机,罗金看到了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破军”二字。
出了ktv,罗金上了自己的车,开出去不到两百米,就跟两辆警车擦身而过,罗金这时才接听了电话。
“罗老大你这是要赶尽杀绝啊。”破军阴瘆瘆的说到。
“我一向讨厌把我的话当耳旁风的人……”
破军哈哈笑了起来:“罗老大还真是霸气外露啊,不过,现在罗老大一定很为那两个逃犯身处何处头疼吧?”
“你是想告诉我他们在哪儿么?承你的情,我会让他们死的痛快点儿,绝无痛苦。”
“我还没这么大方,而且罗老大你也应该知道,死了一个曲兴鹏,我还可以找其他的合作伙伴,除非,罗老大有本事把你那儿所有的老大都给杀了……哦哦,还不够,要让黑势力绝迹才行,曲兴鹏的那个帮派,用不了几天,就会有新的扛旗者。”
“那就要看看他们还有没有胆子跟你们合作了,其他人也一样。有一点你说错了,我和你不同,我并不喜欢杀人,曲兴鹏如果不是自寻死路,我也没兴趣要了他的命。只是不管什么人总归都是需要吃饭的,你养了那么多的手下,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一点。”
罗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别说他不喜欢杀人,就算他嗜杀成性,他也不会真的觉得凭一己之力就可以扫荡整个城市的地下世界。但是不管什么世界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始终都要吃饭赚钱,而罗金现在就是在让他们赚不到钱,于是,他们就要好好掂量是否能和破军合作下去了。
“罗老大果然好算计……咱们走着瞧。”说罢,破军挂断了电话。
罗金撇撇嘴,摇头道:“没风度!”然后,打开车窗,他把曲兴鹏的那个手机扔了出去。
手机砸在后边一辆车的挡风玻璃上,整个挡风玻璃瞬间花了,手机落在车头摔成碎片,那辆车却没有丝毫的慌乱,依旧稳稳当当的前行,只是减速停在了路边。
罗金一边开着车,一边笑着回头看了一眼,如果这不是在大街上,到处都是行人和摄像头,他早就停车去找那辆车上的人的麻烦了。从他离开曲兴鹏的ktv开始,他就发现身后有一辆牧马人的吉普车跟着自己,而车上的人,正是刚才提前离开的吴先生。
吴先生也是罗金的一个熟人,他本来就是破军的手下,而且,他的名字就叫做吴先生,算是破军手下智囊型的,跟韩汝忠的作用有些相似,只是他没有韩汝忠那么多的花样,武力值自然也比韩汝忠高得多。
路旁,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子,从脑门上揪下一根头发,自言自语:“还真是伤脑筋啊。”
路上的行人纷纷奇怪的看着他,有人试探着让他报警,他却再不发一言,重新钻进车里,将挡风玻璃踹到了车前盖上,重新发动车子扬长而去。路上,只留下了一地大大小小的挡风玻璃碎片。
“吴先生也回来了,呵呵,这还有点儿意思。”耳机那头,韩汝忠嬉笑着跟罗金说到。
“有意思个屁,你查那两人在哪儿查的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