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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师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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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尘沙可以完美重现灵魂生前的力量,那么他就不仅是对召唤师才有用处,修真者也有许多法术可以召唤出灵,供自己驱使。当然,这种召灵不能和召唤师相比,毕竟人家才是专业玩召唤的。

而且修真者一旦渡劫失败,有一定几率面临元神还在,但是失去身体的尴尬,星尘沙这种东西可以拿来救急,虽然比不上原来的血肉之躯,在修炼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却比识仙状态四处漂泊安全的多。考虑到种种因素,修真界有星尘沙这种宝贝也不奇怪,不过,见识广博的小医仙却想起一个名字,血臣丹!貌似和星尘沙的作用完全吻合。

为了证实心中的猜想,连忙询问王浩,星尘沙和血臣丹是否同一种东西。谁知道胖子连续灌了七,八口酒,倒在地上彻底人事不知了。

清晨,铅华般的乌云遮住了天空,灰暗的天控飘落细小雪花,轻轻的落在小医仙的头上,脸上,看了眼枕在腿上呼呼大睡的胖子,她无奈的苦笑。天晓得她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事实上,她觉得这好像没有什么,胖子喝醉了,靠在自己的腿上睡着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难不成将胖子的头扔进雪水里?不过,换成别的男人敢如此放肆,早被她扔到悬崖下面去了。

要说胖子对自己有戒心,还真是冤枉他了。远的不说,但凡是有一点点的戒心,胖子也不敢放开了睡呀?

懒洋洋的翻了个身体,王浩终于张开惺忪的睡眼,发现自己枕在小医仙腿上,也没有任何的内疚,反而将眼睛一闭继续装睡,这么舒服傻子也肯起来呢。

这种小把戏当然骗不过小医仙了,如果胖子确实谁着了,照顾他是理所应当,不过这种情形就有些暧mei了。“还不快起来!那个召唤师还等着你的血奴沙呢?”

毕生的梦想近在眼前,召唤师哪里睡的着,睁着眼等待了整夜,清早就来寻找王浩,只不过见到两人亲热,没好意思打搅罢了。

王浩装作不知昨晚发生的事,睁开眼睛立即夸张的嚷嚷道:“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咦,我昨天没有酒后胡言吧?说了什么你可别介意。”

小医仙气愤道:“即便你说了我也没听见,行了吗?你还不快点起来,打算赖到什么时候?”

王浩一个翻身从地上弹起来。“干活,干活。”

星尘沙又名血臣丹,主要功能帮助魂魄重塑身体,当然也可以找回从前的力量。炼制星尘沙需要的材料共有四种,分别是龙胆,尸血,豹齿,凤卵。龙胆一定要火龙的胆才行,尸血并非僵尸的血,是血族的血,而且必定要活了千年的血族才行。豹齿是一种人首豹身的怪物,但是,埃及人坚持认为是狮子的身体,然而最难求的却是凤卵,不知道召唤师是如何搞到手的。

王浩知道小医仙好奇,索姓简要的介绍一遍,不过这种程度的解释很难让小医仙满意。“你说的火龙胆是不是指的火龙?他好像没有能力对抗火龙才对。”

火龙是以火慑势的龙,全身有紫火缠绕,凡有火龙经过之处,一切物体均被烧焦。属于龙类中的元素龙,而且是火属本源的怪物,一旦遭遇,以小医仙的实力也只能开溜,实在无法想象召唤师要如何应付?”

“火龙是非常凶猛的动物,他们长着巨大的翅膀,能够飞翔,还能够喷射烈火。”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召唤师至今还心有余悸,连忙应和。

“长了翅膀?”小医仙疑惑不解。火龙属本源元生物,本来就能漂浮空中,要翅膀有什么用?

见到两人面面相觑,王浩不禁感觉好笑,挖苦道:“原来博学的小医仙也有不明白的时候呵!许多人以为西方的飞龙是特有的生物,实际上在古代典籍里早就有记载了。有角为虬龙,无角为螭龙,有鳞为蛟龙,有翼为应龙,他说的火龙实际上是应龙。据《述异记》中记述,龙五百年为角龙,千年为应龙,应龙称得上是龙中之精。应龙的特征是生双翅,鳞身脊棘,头大而长,吻尖,鼻、目、耳皆小,眼眶大,眉弓高,牙齿利,前额突起,颈细腹大,尾尖长,四肢强壮,宛如一只生翅的鳄鱼。你仔细想想,那种造型你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医仙点了点头,没有见过才怪呢,战国和汉代时候,龙基本上都是这个形象。“如果是应龙的话,我一个人就能应付,也许要稍微费些手脚,不过,应龙难得并非不好对付,而是因为它们的数量稀少。古时候,龙类家族非常繁荣,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龙类生姓残忍暴戾,一旦得势便会为祸人间,尤其是在沿海地区极其猖獗。后来,修真界开始大规模猎杀龙类,到现在还有屠龙的故事流传下来。大概也就是几十年的光景,龙类销声匿迹,我还以为它们被斩尽杀绝了,原来是跑到别处逞威风去了。”

王浩狂汗,修真者的能力和贪婪果然不容小觑,居然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让龙类消失,用斩尽杀绝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而且,修真者很少过问百姓死活的,屠龙多半是觊觎龙身上的宝贝。

召唤师突然间说道:“血族的血不一定非要千年以上,实际上血族和僵尸完全不同,他们的能力与血统有关而不是年龄,具有纯正血统的血族即使才出生不久,也比活了千年的血族更加强大。但是在血族,血统纯正就意味着地位尊崇,为了获得血族贵胄的血液,我可是绞尽了脑汁,所有材料里唯有尸血我认为不太满意,不如你先看看能不能用?”

王浩接过一滴暗红色的血液,脑海里浮现出倒霉的凯奇,那个家伙居然不惧怕阳光,看来血族的血统的确很重要。以往炼丹师对血族不屑一顾,所以了解也相对较少,丹王就认为血族和僵尸一样,都是修炼越久能力越强,教出的徒弟也和师父一脉相承,将凯奇当成了寻常货色。

“这滴尸血的品质非常差,严重拉低炼沙的成功率,即使炼成了,说不定影响星尘沙的品质,你确定要使用这滴血吗?”经过一番鉴定,王浩将尸血还给召唤师,假如使用这样的尸血,岂非糟踏了其余的三样材料。

王浩先检查过龙胆,完全合乎要求,豹齿的品质也非常好,凤卵更是难求的极品。即便由小医仙出手,也未必能找到这些材料,更别说全部都是上等货色。将这些顶级材料搭配一滴垃圾尸血实在让人不舍,连胖子都为他惋惜。

笨想也能知道召唤师收集这些材料付出的艰辛,虽然有一颗追求完美的心,不过年龄却无法让他等下去。而且对于一名召唤师来说,血族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王浩仅仅是卖了个关子,随后说道:“我倒是囚禁了一名血族,还是尼古拉家族的嫡孙,不知道他的血液够不够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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