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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浮尘花(7)我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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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以沫通过好友验证信息,直接打了一句话过去:钱找到了?

等了片刻后,那边才回复:怎么知道是我?

霍以沫对着电脑想翻白眼,回他:因为我的脑子没长到小肠里。

没有任何的头像和资料,那么简单倨傲的语气除了他,还会有谁!

这还需要问?

那边好久都没回,霍以沫耐心不好,立刻又打了一句话发过去。

——知不知道不回复是一件很没礼貌的事,到底找没找到!速回答!

她满心惦记自己那稿费!

——找到了,时间地点你定。

——今天下午5点,那晚你送我回来的巷子口。

——可以。你的手不痛?

——单手打字。

那边又停顿了许久,这才回复了三个字:下午见。

霍以沫没有再回复了,估摸着像他这样的大忙人应该是要去忙了,关闭对话框,随便的浏览几个网页,消磨时间。

中午随便找好了之前没吃完的饼干垫肚子,吃完药觉得困,觉得时间还早,可以睡一会。

这一睡,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泛着昏暗。

霍以沫什么都来不及想,抓着钥匙往外冲,心里想着完蛋了,完蛋了,约好五点的,现在肯定五点不止了,他该不会走了,不把钱给自己了吧。

气喘吁吁还没有跑出小巷子口,远远的看到巷子口停着一辆车子,车窗半降,可以看到坐在车上的人,正在看文件。

这样从侧面看过去,他的五官立挺,轮廓线极其的柔和好看,不知道他等了多久,沉静的神色上却没有一丝的不耐烦。

霍以沫的步伐一点点的慢下来,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不期然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那好像是在一个为失孤儿童筹集善款的慈善晚宴,他成为当晚捐款最多的人,被主持人邀请上台发言,那天他究竟说了些什么,霍以沫已经不记得了。

但她始终记得一个微小的细节,就是有一个孩子代表所有受到帮助的孩子上台感谢他和捐款的人时,可能太过紧张,在上台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了,主持人也笑着打圆场,唯有许思哲没有,他是第一个走过去第一时间扶起孩子,蹲在孩子面前,温声问道:“有没有摔伤?”

孩子生怯怯的眼神看着他,摇了摇头。

许思哲伸手拂去孩子裤脚的尘埃,面露浅笑,温煦的宛如冬日里的阳光,温声安慰那个孩子,“别怕,这个世界对你们的善意远远多于恶意,你要选择相信,才能看到感受到更多的善意。”

水晶灯的光芒打在他的侧颜上,沐浴在光晕中的他,让人不禁联想起古希腊神话中的神祗。

站在人群中的霍以沫看到这一幕,那一瞬间,她听到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

那种心跳,那种想到他就会忍不住勾起唇角的欢喜,那种想要一直看到他,听到他的声音,凝望他的笑容,各种小情绪流转交杂,让她意识到自己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美好。

自那以后,她会特别留意他的新闻,报纸上,杂志上,电视上,甚至是网上的;她开始有意无意的出现在他的四周,各种宴会,或是一些公开的活动。

可惜许思哲从来没有注意到她。

喜欢一个人却不被对方注意的感觉,让霍以沫既欢喜又失落,但她还是默默的喜欢他,关注着他。

暗暗喜欢一个人,却不说出。心跳有时如发了疯的响鼓重锤,有时如打盹儿的蜗牛。心情有时想跳舞,有时想跳河。这样的秘密是天堂也是地狱,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输赢都激动人心。

再后来....他和连景的事被曝光,再过不久,他结婚了。

她的暗恋是一朵没有盛开便凋零的浮尘花,风起即散,无疾而终成为了最后的结局。

霍以沫站在巷子口许久都没说话,没走过去,直到许思哲注意到她,推开车门下车。

他走到她的面前,清邃的眼眸对她上下打量一番,剑眉微微的敛起。

霍以沫穿着皱巴巴的T恤,牛仔短裤,烂掉的拖鞋,披头散发,一脸没睡醒的样子,甚至眼角还有点那东西,把她比喻成女鬼,大概女鬼都不乐意,女鬼也没这么邋遢。

“你——”

话还没说完,霍以沫直接把手伸到他面前,“我的钱!”

许思哲从自己的西装口袋里拿出信封递给她,“钱在这里,但手机没找到。”

霍以沫看到钱,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用左手肘夹着信封,仔仔细细的数了三遍,确认一张都没少,悬着的心彻底落地了。

“谢了!”

虽然她很不想对许思哲说这两个字,但他帮自己找回这么重要的东西,还是要说声谢谢。

“不客气。”许思哲从口袋里又拿出一部粉色的最新款的女士手机,“没有找回你手机,这是我赔给你的!卡也已经帮你补办好了。”

霍以沫微怔,大概没想到他会赔自己一部手机,连卡都办好了。

“卡可以给我,手机我不要!”

虽然说东西丢了他有责任,但不是全责,既然钱找回来了,手机无所谓,反正那部手机也是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不值钱。

许思哲看着她,突然转移话题,“我帮你找回钱,但你的谢意,似乎不太诚恳。”

霍以沫眉心微动,将信封护在胸前不由紧了几分,“那你想怎么样?”

许思哲不答反问:“要表达感谢的人是我?”

霍以沫听懂他的画外音,黑白分明的瞳仁里闪现过一丝不耐烦,想了想道:“有了,你跟我来!”

说完转身就走。

许思哲不紧不慢的跟在她的身后,越是往巷子深处越是脏乱不堪,绕了两个弯,巷子里有很多门面店,但看起来大多都脏乱,蒙着一层厚厚的油烟。

霍以沫走进一家店,对老板喊道:“老板,两碗炒饭。”

许思哲看到她坐在油漆斑驳的凳子上,墨眉一蹙,在环顾四周的环境以后,忍不住出声:“你要在这里请我吃饭?”

霍以沫点头,拿纸随便擦了擦充满油渍的桌面,漫不经心道:“你要是怕被毒死,出门左转,去你的五星级酒店慢慢吃。”

反正她是不会请他去那样的地方,她没钱,才不去打脸充胖子。

许思哲皱眉站在原地许久,最终还是坐下来了。

没多久老板就将两盘冒着热气的炒饭送上来,霍以沫将用热水烫过的筷子递给他。

许思哲接过来,眼神盯着面前的炒饭像看到新大陆,这好像是他活了三十六年第一次身处这样的环境,吃这样的东西。

霍以沫不方便用筷子,用的是勺子,因为很饿,吃的略微没有形象,狼吞虎咽。

许思哲看到她吃的那么香,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吃了一口。

身在这样一个环境中,他像是异类,格格不入,但是身上的那股高贵和优雅是与生俱来的,哪怕是吃一盘最普通不过的炒饭,他也能吃的像是在五星级餐厅那样,从容不迫,优雅迷人。

霍以沫看到他吃了,忍不住问道:“怎么样,有没有被毒死?”

许思哲是咽下口中的食物,这才不紧不慢的开口:“味道倒是不错,就是——”声音顿了下,再起时,压低到只有霍以沫听得到,“环境脏乱了。”

油烟味,太重。

霍以沫眸色微怔。

她以为他会说难吃,然后摔筷子走人,那样自己的目的就达到了。

可是她没想到他会说不错,还愿意继续吃。

想到了什么,忽然之间眼眶酸酸的,她低下头,面对着香喷喷的食物,肚子很饿,却没有了食欲。

许思哲一时间没察觉到她的异样,继续吃东西,直到吃了大半,因为分量太足,剩下的真的吃不下了。

“谢谢你请我吃这顿饭,让我对普通人的生活有新的认识。”他放下筷子,温雅出声。

霍以沫低着头,用勺子将盘子里的饭从这边拨弄到那边,从那边再拨弄到这边。

“怎么了?”许思哲察觉到她的情绪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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