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涅罗夫斯基,现在这里已经是死城了,怎么样,按照之前我们的协议,这里归谁呢?”山姆说道。
涅罗夫斯基看了看四周的残垣断壁,微微皱了下眉,而后舒展开来,豪爽的说道:“嘿,山姆,看在我们多年老朋友的份上,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下一个地方就交给我们了,怎么样?”
山姆面带微笑的说道:“没问题。”心中却想到,我看你们是看这里破破烂烂的,没什么油水可捞,故作大方吧?!
当下山姆命人把梅卡瓦坦克开了过来,终结者们在废墟中四处寻找了起来,而涅罗夫斯基则带着北极熊部队的队员们坐在一边,笑着看着终结者们忙忙碌碌。
而此时在遥远的飞洲大陆,一颗光秃秃的大树上,郑地正志得意满威风凛凛的站在上面,望着眼前集合在一起的飞洲土著们。依旧是一身黑色紧身衣,背上依然是那张恐怖的“碎风”巨弓,只不过他的头上多了一个黄金打造的王冠,上面密密麻麻的镶满了大大小小的钻石,在火光下熠熠生辉。背上披了一件披风,上面居然用金线绣了一条张牙舞爪的五爪金龙。
大树底下,一头生的各格外威猛不凡的狮子正懒洋洋的趴在那里,长长的鬃毛随风飘舞,偶尔一张嘴,就能看到它鲜红的舌头和长达十厘米的锋利獠牙。就算是趴着,这头狮子的高度也达到了惊人的半人多高,身长大约三米左右,可以想象它一旦站起来,将是多么的高大威猛。它的名字叫“地皇”,是郑地带领着这些飞洲土著们四处征战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的,那时,它正在猎杀一头飞洲大水牛。当看到这只雄壮无比的狮子飞速越到大水牛身旁,只是一爪子,就将体重有两三千多公斤的水牛击毙的时候,郑地眼前一亮,当即决定抓捕这头凶悍的大家伙作为坐骑。在折损了几名手下后,郑地亲自出手,也是废了老大的功夫才将这头猛兽制服,在死亡和臣服面前,这头狮子选择了后者。不过很快地皇就发现,成为眼前这个主人的坐骑兼战斗宠物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每天不用为了食物去来回的奔波了。
站在郑地面前的飞洲土著们大约有四五百人左右,远远的望去,一股彪悍之气迎面而来。他们,就是郑地一手调教出来的“飞蝗军”,意指这只军队所到之处,宛如蝗虫过境,寸草不留之意。虽然人数不是很多,但是作为能活到现在的飞洲人,他们无疑是真正的精英,每个人都是身强体壮,赤裸着的上身肌肉虬结,背上都背着一只用树枝做成的强弓和同样用木头做成的箭筒,箭矢同样用木头做成,箭头上涂抹了当地一种毒蛇的唾液,毒性非常猛烈。此外他们的手里都拿着一柄木矛,上面同样吐沫了剧毒,黑漆漆的脸上用白色颜料画着一道道复杂的纹路,望上去就让人觉得恐怖异常,如果他们再偶尔开口一笑,那就更加渗人了。
郑地在地皇和飞蝗军的帮助之下,此时已经是方圆一百公里内的唯一王者,要说不兴奋,那是假的。但是整日里面对着这些黑不溜秋的家伙,虽然他们对自己很是恭敬有加,郑地总是觉得怪怪的。郑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炎黄国人,整天待在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飞洲,就算是当一个土皇帝也不是那么回事,再说,郑地也有些想念自己的妻子,虽然不知道她还在不在世上,而最主要的,则是实力大增的郑地想要当一当龙组的老大。
所以,郑地决定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