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有些不对劲,周臣转头看向莫夕雾,“哟,眼睛红了,是不是哭了?”
容轩听言站了起来,身体前倾,似乎在仔细打量她的脸,说出一句差点让莫夕雾气死过去的话,“你真的会哭吗?”
什么意思!她真的会哭吗?他把他当作什么了?是冷血的动物,还是从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人来看!
“你才不是人!你才冷血无泪!”她像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逃也似的跑出教室,假装听不见身后一片嗡嗡声。
从此以后是理科二班的学生都知道,新转进来的插班生莫夕雾和叱咤校园的校草容轩在第一次见面后就大打出手,唇舌相向,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莫夕雾哀叹一声,无端的惹了一身骚,她已经够隐忍了,难道这还不够?她从来不贪心,只是想好好把高中念完,上一所自己想去的大学,这难道都是奢望吗?还是她遇到他之后,她想要的一切都成了奢望?
或许换做别的女孩会幻想,被这样一个男孩纠缠着,是一件幸福的事。男孩是学校的优等生,拥有高智商,相貌堂堂,家里又有钱,是一只一出世就被认定的绩优股,家族继承人,这不是白马王子的最佳人选吗?
可是莫夕雾却知道,他不是喜欢她,而是天生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好死不死的,自己成了建立快乐的基石。莫夕雾曾一度认为,一定是自己平时太隐忍,太好说话,被人无视,才会让他认为自己是一个软柿子,可以任他捏。
想到这,莫夕雾觉得容轩是最可恶的人,曾经几次她也想站起来反抗,但是一想到自己是插班生,家庭的出身,自己的理想,最后就只能默默的坐下去,任他怎么说。
这一坐就是几个月,眼看着寒假就要到来,莫夕雾觉得自己也要解脱了,这半个学期以来,每天在为学习而心烦意乱的同时,还要面临他是不时的挑衅和恶习。
她讨厌每天他路过她面前时,突然把头伸过来,指着她的作业本,夸张的骂着自己怎么怎么笨,连小学三年级都会解的题,她竟然还要思考那么久,讨厌他对自己的作业指手画脚,奚落自己;讨厌他故意把东西掉在地上,然后他故意的拿笔头戳她的衣服,让她帮他捡;讨厌他在外面弄得一身汗,还故意把占满汗渍的衣服放到她的桌上,等等……他的恶行不胜枚举。
然而,时间一久,莫夕雾就找到对付他的办法,以不变应万变,他越是招惹你,你就越漠视掉他,最后都能不了了之。
这样的日子虽然过的烦躁,但当莫夕雾回忆时,却觉得十分的有趣,那时容轩给她的印象简直糟到不能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从来都是嘴上威胁她,找人教训她,却从来没有履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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